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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4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4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表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救能力,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对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培训;

 4.组织红十字会志愿者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

 5.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

 6.指导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

 8.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9.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求援工作;

 10.开展寻人服务等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11.遵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红十字会无二层机构,其部门预算由防城港市本级组成。

单位级别:正处级

性质:市财政全额拨款党政群社团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 2024收入总预算183.81万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其中:财政拨款183.81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原因主要是2024新增退休人员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支出总计183.81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其中:财政拨款183.81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原因主要是2024新增退休人员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收入总预算183.81万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81万元,同比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支出总预算183.81元,基本支出预算13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7%,同比减少25.21万元,下降16.10%;项目支出预算5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3%,同比减少 3.75万元,下降6.6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八类,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23.28%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2%,同比持平

3行政运行91.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75%,同比减少25.46万元,下降21.78%。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45%,同比增加0.67万元,增长1.35%。

5)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同比减少4.42元,下降68.85%

6)行政单位医疗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8%,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24%。

7)公务员医疗补助4.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持平

8)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同比持平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7%,同比减少25.21万元,下降16.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84.82%,同比减少24.19万元,下降17.84,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7%,同比减少1.21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81%,比同增加0.2万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3%,同比减少3.75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83.81万元,总支出183.81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经费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8.96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8万元,同比减少28.95万元,下降15.15

2.卫生健康支出9.1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11

3.住房保障支出12.57万元同比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3.8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31.36万元,同比减少25.21万元,下降16.10%;项目支出预算52.45万元,同比增减少 3.75万元,增长6.67%。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91.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保证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等安排人员经费支出、按有关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43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76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4.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4.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红十字会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预算52.45万元,主要项目预算情况如下:

2023年残疾人保障金1.22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桂财税〔201647规定,我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应按年工资总额的1.5%申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考虑到我会干部职工少,编外人员变动较大等因素,安排2023年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预算1.22万元

红十字仓储管理工作经费0.97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救灾备灾是红十会的主要职责,开展备灾减灾工作能够增强及时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给灾区带来危害和损失,备灾仓库日常管理是备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给予经费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储存、转运、使用救灾物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由受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我会办公场所已搬迁到市行政中心区,距离备灾仓库较远,救灾救助等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量增大,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相应增加。仓储管理工作经费预算0.97万元,主要用于备灾仓库的维修(护)及清理、水电费、救灾救助等物资搬运、物资发放交通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维修(护)预算0.3万元;清理费预算0.14万元;救灾救助等物资搬运费预算0.25万元;物资发放交通费预算0.28万元。

红十字会宣传和传播工作经费3.75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红十字宣传和传播是红十字法定职责。根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 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我会要着力健全组织体系,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聚焦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重点工作领域,精心打造“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会根据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加大红十字宣传和传播力度,大力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扩大红十字公信力和影响力,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经费预算3.75万元,其中:

a.宣传和传播红十会法等法律法规经费预算3.31万元。红十字会法、红十字知识、国际人道法、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募捐以及其他工作等学习、宣传和传播活动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志愿者服务、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b.工会经费预算0.44万元。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是给予开展红十字宣传和传播工作人员的经费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桂工发〔20183号)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人民政府的补助。我会单位小,工会会员少,经费来源不足,难以满足开展工会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和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需要,需要从单位年度预算中调剂款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补助工会经费预算0.44万元,其中:会员生日慰问(含聘用人员)可以发放不超过300/人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本项经费预算0.39万元; 会员生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慰问,每次慰问时可以给予不超过0.1万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本项经费预算0.05万元。

④红十字“三献、三救”人道主义工作经费21.61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开展“三献、三救”人道主义工作是红十字法定工作职责,是红十字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我会聚焦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重点工作领域,精心打造“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三献、三救”经费预算21.61万元,其中:“三献”工作经费预算13.78万元,用于我会聘请2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开支,做好我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三救”工作经费预算7万元,用于我会聘请1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开支,做好我会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等相关工作; “三献、三救”工作经费0.73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用于接待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三献、三救”工作检查、验收等工作业务接待。

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等绩效工作经费1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等绩效考评重点指标,包括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保密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内容,是我会重要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规定,本项目经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宣传经费支出。

基层党组织和意识形态及乡村振兴(含网络舆情)工作经费2.58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是我会的重要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点指标,是我会重要的工作职责。近年来会党组织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2024年我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从经费上保障各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第十一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规定,2024年本项目经费预算2.58万元,其中:维修(护)党建办公室及会议室1间,需要预算经费1万元;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预算经费0.6万元;订阅党建报刊书籍及开展党建、意识形态(含网络舆情)等相关工作预算经费0.98万元。

“博爱万家”工作经费预算0.6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博爱送万家”是中国红十会的品牌项目,根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要持续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我会已持续多年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筹措款物为困难群众购买食用油、御寒棉被等生活物资,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本项目经费预算0.6万元,用于购买救助物资,面向城乡困难群众,持续组织开展慰问乡村振兴帮扶对象、因病等需要人道救助家庭。

红十字会爱心救助专项经费预算2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三救”(救灾、救助、救护)工作是红十字会重要工作职责,爱心救助属于“三救”的工作内容,是我会持续开展多年的救助项目,在辖区内有一定的影响力。项目实施内容是重点救助本辖区范围内因各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事故)、患重大疾病(或先天残疾)而造成生产、生活特别困难者,是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2024年我会继续实施爱心救助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用于帮助特困弱势群体,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的心中。

聘用人员工资17.8万元

本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根据红十字会法定工作职责,我会工作职责范围广、工作量大,人员编制少,现有编制内人员难以满足正常开展日常工作需要。为更好的完成红十字会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20193月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我会增聘3人用于开展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本项经费预算17.8万元,按4944/人˙月的标准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绩效等。

⑩理事会工作经费0.71万元

20231月市红十字会开展换届工作,产生了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我市红十字会政策和战略、不断深化红十字改革,执行红十字会常务理事的决策,督促红十字规范开展工作;负责对红十字财务进行监督和评估;负责审定红十字理事会工作报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等报告,审议下一届代表大会、理事会组成方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工作经费预算0.7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理事会办公条件。

会工作经费0.21万元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编发〔20202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红十字会监事会,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规定,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监事会秘书处承担监事会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对接;负责筹备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监事会工作经费预算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办公费等日常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1.3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4.42万元,比2023减少1.06万元,下降0.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比2023减少1.21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2023增加0.2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6万元,比20230.18万元增长0.6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58万元,比上年增长0.4万元,增长22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联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请上级领导来我市指导工作4次,纳入绩效考核。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为91.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机关保证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等安排人员经费支出、按有关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55万元,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66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16.67%主要是采购办公椅、黑白打印机、日常办公用A4纸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红十字会宣传和传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等宣传和传播活动,计划为实施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募集善款不少于5万元,人道资源动员不少于50000人次;

2、“博爱进万家”送温暖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救助物资,救助帮扶对象、因病等需要人道救助群体,计划救助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3、红十字爱心救助专项经费,专项用于救助特困弱势群体不少于6人次,为党和政府聚民心,办实事。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4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表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