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红十字会结合党日活动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2024-03-29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于2023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14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发国务院令公布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被视为是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规范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基本法规。3月29日,防城港市红十字会结合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在学习中,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条例》原文,并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依法规范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十分有必要,也十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