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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 工作指南(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
2026-07-21


一、工作简介

防城港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是我市红十字会履行人道主义职责的核心业务之一,旨在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对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帮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上级红十字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防城港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人道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急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本指南适用于防城港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人道救助工作,涵盖上级红十字会项目和市级红十字会项目两大类。

二、救助项目

我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分为上级红十字会项目和市级红十字会项目两大类。上级红十字会项目是指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或自治区红十字会设立,由我市各级红十字会负责初审和转报,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权限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救助项目。市级红十字会项目是指由防城港市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的救助项目

 

上级红十字会项目

(一)大病救助项目(广西红十字会项目)

救助广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天使阳光基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

救助0-14周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三)小天使基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

救助0-14周岁家庭贫困的白血病儿童。

级红十字会项目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

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下拨温暖箱物资,市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的慰问救助活动,重点面向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群体、大病及罕见病患儿家庭、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等最易受损群体。

三、救助标准

(一)大病救助项目(自治区级)

救助对象广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大疾病患者。

救助标准:

1.一般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

2.特殊案例救助金额为5000元/人(需经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批通过)。

3.救助原则:遵循一次性救助原则。

4.申请时限:每一年度的申请救助时限为下一年度的3月31日前。

(具体详见《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管理规定》)

(二)天使阳光基金(国家级)

1.救助对象:0至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家庭经济困难、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儿童。(具体详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2.资助标准:除定向捐助外,原则上每位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家庭自付医疗费用区间

资助金额

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

5千元

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

1万元

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

1.5万元

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

2万元

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

3万元

(三)小天使基金(国家级)

 1.救助对象:0-14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家庭贫困的白血病儿童。

2.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3.救助原则:除定向资助与造血干细胞移植补充资助外,每名申请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

(具体详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法》)

(四)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市本级)

活动时间:每年元旦、春节期间。

物资来源: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分别下拨温暖箱物资,市级红十字会统一分配至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发放。

慰问对象:重点面向国家或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受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主要针对最易受损群体,包括:

1.因灾因病生活困难群体;

2.大病及罕见病患儿家庭;

3.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4.其他需要人道关爱的人员。

工作流程

(一)大病救助项目流程

1.申请人须填写《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原则上先了解申请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情况,以及是否申请了社会救助等地方社会保障制度的救助情况。如虽已获得以上保障和救助但仍需托底线、救急难的,则按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付金额、家庭贫困程度、病情急重等因素酌情开展救助。

3.年内自付费用总金额不能低于自治区红十字会救助金额,否则不予救助。

4.申请资料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治区红十字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5.自治区红十字会救助救护部接收逐级上报的大病救助申报资料,召开部室会议讨论是否给予救助,讨论通过后上报分管会领导审批,分管会领导审批通过后上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

(二)天使阳光基金流程

1.患儿法定监护人从中国红基会官网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领取《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填写并备齐相关资料。

2.经户籍地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及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市红十字会,再由市红十字会上报自治区红十字会,最终报中国红基会审批。

3.患儿受助资格由中国红基会秘书长办公会集体决策,获得受助资格后,中国红基会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寄发《资助告知书》。

4.获得受助资格的患儿在手术完成出院后,向中国红基会提报相关资料,中国红基会完成终审后将资助款拨付到位。

(三)小天使基金流程

1.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照要求备齐申请资料,经户籍地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

2.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在收到资助申请表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合格资料加盖公章后报至上级红十字会,不合格资料通知患儿监护人补办后再申报。

3.省级红十字会按中国红基会要求完成申请资料审核与报送工作。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资助申请。

4.中国红基会资助评审委员会根据基金年度资金情况,定期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资助名单、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并在中国红基会官方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获得受助资格的申请患儿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级红十字会向其监护人寄发《资助告知书》。

(四)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流程

1.市红十字会组织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摸底调查,确定慰问对象,根据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方案及各县(市、区)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2.收到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下拨的温暖箱后,市红十字会将温暖箱下发至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3.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采取集中发放、入户慰问等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温暖箱,提倡直接入户走访慰问,不举办发放仪式,轻车简从、减少陪同;

4.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登记发放手续,完善签领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活动总结。

 

五、联系我们

(一)防城港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

0770-2833668

传真电话

0770-2829198

通信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楼703—709

邮政编码

538001

电子邮箱

fcgshh@163.comfcgshh@gxi.gov.cn

(二)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1. 防城区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

0770-2211016(传真)

通信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楼4

邮政编码

538021

电子邮箱

fc2211016@163.com

2. 港口区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

0770-2824092(传真)

通信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沙万路161号楼301

邮政编码

538001

电子邮箱

gkqhh@163.com

3. 东兴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

0770-7694913(传真)

通信地址

防城港东兴市高兴大道政务中心101001

邮政编码

538100

电子邮箱

dxs7694913@163.com

4. 上思县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

0770-8518827(传真)

通信地址

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35号财政局8

邮政编码

535500

电子邮箱

sshh8827@163.com

附件:

1. 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管理规定及申请表

2.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及申请表

3.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法及申请表

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管理规定.doc
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金资助申请表.doc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doc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docx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doc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表.pdf